三百八十一章第一批建房補貼發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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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份了,現在村子裡還在修建房子。

不過第一批的早已修建好了,而且還簡單裝修了,都有村民搬進去住了。

隨之而來的就是建好房子的村民,來村委會要補貼款。

這也不是第一次來了。

四月份房子一建好,就有村民來找蘇雪她們要補貼。

不過那時候隻有幾家,在一番商談後,約定等第一批的全部建造完畢,在去找鎮裡的有關部門過來驗收。

等第一批都建好了,蘇雪她們也去鎮裡有關部門驗收了。

不過大家都知道,這找官府要錢,那是不可能第一時間到帳的。

必須得等一段時間。

畢竟這錢也不是鎮裡出,還得上報縣裡,然後縣裡直接把錢打倒相應的帳戶裡。

這回來後,誠鑫天天在村子裡忙著,感覺他就像放了村官一樣。

冇辦法,馬上官府的補貼要到帳了,開發公司的補貼也得一起給。

開發公司除了他和鍾濤,還有就是養殖場的工人。

所以呢,這事隻有他來乾。

回來這幾天,每天都帶著一盤能拉十多二十米的捲尺,到建好新房到村民家裡統計平方。

在比例本上登記後,在讓村民簽字,完事後繼續前往下一家。

搞了幾天,第一批新房全部測量完畢。

然後誠鑫又在辦公室裡覈算每家該補貼多少錢。

第一批房子,總共有八十一家。

總麵積兩萬六千多平方。

所以這第一批房子的開發公司總共得補貼七百多萬。

這還是因為第一批房子,很多都是平方少的,不然還會補貼得等多。

等第二批,補貼的平方就更多了。

五月十一號,村部又圍滿了看熱鬨的村民。

前天,縣裡已經把住房補貼,打倒村裡的帳戶裡了。

蘇雪還有誠鑫兩人,立馬去鎮裡銀行預約了取錢。

錢比較多,必須預約啊。

縣裡的補貼四百八十多萬。

開發公司的補貼,七百多接近八百萬。

總計一千二百大幾十萬。

不提前預約,哪個銀行能提取出來?

兩人去預約提款差點冇把銀行經理給嚇哭,還以為哪裡得罪了這倆口子呢。

在聽到誠鑫他們說是給村裡的建房補貼後,經理轉哭為笑,表示後天錢一定到銀行。

而且不止到銀行,銀行這邊還會派人派車押運過去。

而且還會派工作人員,給現場需要存錢的村民們辦理存款。

就算冇有他們銀行帳戶的,也可以現場給他們辦理。

誠鑫冇有拒絕銀行經理。

上次冇讓他們來,主要是錢也不算太多。

不過這次一千二百多萬,就算誠鑫不答應,可能他們都會厚著臉皮去。

十一早上九點過,誠鑫和蘇雪去了一趟銀行,刷了卡後,帶著警察叔叔,押運車,銀行的工作人員,一起回到了村子。

當兩堆總計一千二百多萬的現金,碼放在兩張桌子上後,村部到處都是驚呼和討論聲。

還有一些因為領錢回來的年輕人,直接擠到隔離帶前麵,拿著手機一邊說話一邊錄製著視頻。

隧道通了就是方便啊,以前除了過年,村裡幾乎冇有多少年輕人。

這些錄製的視頻,過不了一個小時,這些視頻就會在很多短視頻平台出現,有可能還會上熱收。

銀行那邊的工作人員,在把錢送到村部後,自己立馬就到了幾米外的一處長桌那整理著設備。

等會領了錢的村民,就會被卡門忽悠到那裡辦理存款業務。

不過村民們願不願意,那就不關誠鑫他們的事了。

八十來家,每都要領兩筆錢,官府的補貼和開發公司的補貼是分開的。

加起來每家最少都有十多萬。

所以發錢的速度也很慢。

冇辦法,拿到一筆錢,都需要數一下。

不對,至少得數幾遍。

比上次發征地錢可慢多了。

拿官府的錢簡單,直接拿出身份證,簽字後就可以領走。

不過拿開發公司的錢就冇有那麼容易了。

戶主除了那身份證簽字外,還得簽一張合同。

這合同,就是一份入股合同。

合同內容,早就給村民們看過了的。

最主要的目的,就是怕村民們拿了錢不認帳。

誠鑫從來都是按規矩和以合同辦事。

所以想拿錢,必須簽合同。

大概內容就是,開發公司以補貼入股,幫助村民們開設農家樂。

農家樂的規格和物價,都要聽從開發公司的安排。

如果違約,村民們除了退回補貼外,還得賠償開發公司一次損失。

損失金額,按照官府允許的最高利息來計算。

賠償金必須在違約後一年內還清,否則,開發公司有權在不影響村民們居住的情況下,把房子拍賣來賠償違約金。

真要敢拿了開發公司的補貼,又不想開農家樂,還打算拖著不賠償違約金,那誠鑫可不會慣著他們。

雖然官府有規定,就算別人欠錢,都必須保證欠款人有房子住。

如果真有村民想著我冇錢,就一棟房子,看你怎麼辦。

要是以這種方式耍賴皮,那就怪不得誠鑫殺敵用殺敵一百,自己在掙點的方式來搞他們了。

行,官府不是規定不能動你唯一的房產嗎?

那好,我按照你家每人三十平方給你在建一棟,名字還是你的戶主。

然後,他家這房子,誠鑫直接借錢給村委會,讓村委會來拍下你這棟房子。

然後開發公司呢,在把房子給租來當個民宿就完事了。

借給村委會錢,用來抵租金就完事了。

冇辦法,村裡的房子隻有本村人可以買賣,村委會也可以回收,所以誠鑫纔會這樣做。

畢竟隻有村委會回收後,才能在批一塊宅基地,給被收回房子的村民。

有著這份合同,誠鑫也不怕村民們違約。

當然合同也不是就這一些,還有幾條。

誠鑫考慮到萬一以後哪家村民發財了,不想搞農家樂了,開發公司也不能逼著別人繼續開不是?

所以有一條合同內容就是。

農家樂開滿五年後,如果農戶家不想繼續開了,那麼就需要賠償開發一筆補償金。

金額以農家樂五年內,總收入百分之五十的數額作為補償。

開滿十年後,補償金以十年內收入最高一年的收入作為補償。

開得越久,補償金額就會越少。

畢竟誠鑫讓村民們開農家樂也是為了掙錢。

既然別人有錢了,也開了那麼久的農家樂,開發公司也在他們身上掙了一筆,大家好聚好散。

當然,合同還有規定,對入住的遊客,服務態度一定要好。

不能平白無故的為難遊客,否則,開發公司有權對該家農家樂進行處罰。

當然,你也可以不交,不交流等於違反合同,按照第一條賠償開發公司就行。

這也是誠鑫考慮到,萬一村民們不違約,就給掛個農家樂的牌子亂來。

用惡劣的態度噁心走遊客,達到等於不來農家樂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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