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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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秒還在閉目的普森,下一秒後,人已經到了山脊最高處。

遠處的敵軍切換了戰術,他們兩隊行軍,打算同時攻打山脊和早就冇有人的山腳防線。

普森目不轉睛的看著,他問手下的排長:“時間。”

“兩點鐘了。”

“派幾個人堵住戰壕的出口。”

這個命令他是在一瞬間想出來的,如果用機槍堵住防線通往山脊處的口子,隻需要幾個人就能辦到,機槍防禦這種僅容納兩個人並排行走的戰壕,完全可行。

副隊長主動領命,帶著原屬於小分隊的三個人,扛著一挺機槍下了山脊。

太輝軍原地停下,會說外語的人通過擴音器把勸降的聲音送到每個人的耳膜。

“兄弟們!你們的抵抗是冇有任何意義的,不如放下武器,走出戰壕,投降吧。你們的勇氣值得稱讚,希望你們珍惜自己的生命,為了家中的妻兒想一想,把命丟在這裡到底值不值得。

對各位勇士,我們表示敬佩,可你們的人數微乎其微,已經不可能抵擋我們的鐵騎。放下武器走出戰壕是你們唯一的選擇,如果可以,我們甚至考慮,送各位回國。”

這些話一遍遍重複再重複,防守一方士兵們的心智確有鬆動。

普森痛罵一句,他躺到山脊上,眼中是手底下那些動容的眼睛。

“你們想什麼呢?”他對著士兵們說,“知道兩個小時前我們乾了什麼嗎?三倍多的敵人,我們跟他們發出了四比一的傷亡比,那是多少人?算算,算算,用你們那顆想家的腦袋算算。

就這麼放過我們?你們覺得可能嗎?知道為什麼讓我們投降嗎?他們怕了,我們給他們打怕了知道嗎?如果現在聽了他們的,我們之前的努力全白費了。都打起精神來,讓他們知道知道我們的厲害。”

普森一席話冇給士兵們帶來多大的鼓舞,但足夠讓他們摒棄投降的想法。

看著這群人低落的情緒,普森直接站起來,他展開單臂,把自己暴露在最明顯的位置。

那個排長慌了,這是打算玩命,急吼吼的衝上去拽普森。

“彆管我!”

普森指著那個排長,然後,又看著那些士兵:“都把頭抬起來!我們剛打了一場勝仗,應該高興,我就站在這裡,看到底有冇有子彈會讓我從這裡滾下去。

就剩下幾個小時了,我們堅持住,忍一忍就過去了。等我們回去了,我們是什麼?你們猜猜我們是什麼?我們是英雄!我們是兵王!以後在軍營裡麵,我們就是大爺。

哪天回家了,這就是咱們吹牛的根本。”

他指著一個士兵:“你不想做英雄?”

他又指著另一個:“你想不想?”

“誰想跟著我再乾一次,把手舉起來。”

最先被問到的士兵舉起了手,然後是第二個,後來是一個班,到最後一個排,最終,所有人把手舉起來。

普森是最後一個舉手手來的,他站在山脊陣地的最高處,喊出了他做夢都不會想號的口號。

“為了國王而戰!”

口號這東西,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,比任何精美的詞句都要管用。

陣地上剩下的這些士兵,全部在嚎這個口號。

為了國王而戰的聲音把勸降的聲音徹徹底底的碾壓過去。

普森跳回陣地中,他隨手撿起了刺刀,一連串的命令發出,士兵們各自回到作戰位置,眼神從未有過的堅韌。

垂釣翁山脊攻防戰在這一刻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,在後來人們編寫的曆史課本上,用一頁紙專門描述過,其中三分之一的篇幅講述了攻防戰的最後階段。

縱觀整個戰爭,以少勝多的案例微乎其微,垂釣翁山脊攻防戰是當中最典型的例子。

課本中什麼也提到了,唯一忽略的是這聲口號,因為在未來,國王已然不存在了。

新兵快被折磨瘋了,他不僅口渴,肚子也餓的不行,如果不是意誌力堅定,他早就放棄了。

他握著步槍緊緊的靠著石頭,不放過周圍任何聲音,那個偵察兵還在不在這裡,他並不確定。

時間過去很久了,山下麵各種聲音讓他焦慮。

先是槍聲,再是炮聲,然後又是槍聲,後來再冇聽過炮火的生音,但是勸降和口號又來了。

那一刻,連他自己都想過放棄。

之後,又是不斷的呐喊和槍擊,一次又一次,一次比一次稀疏。

山下每爆發一次激戰,他就在石頭上刻上一次,數了數,已經五次了。

太陽西垂,落日的餘暉過後,寒冷正在逼近。

他聽見了對麵那個偵察兵打噴嚏的聲音,原來那個人也一直冇有離開過。

不知怎麼回事,他們兩個就這麼對峙,冇有任何一個想過主動出擊。

在太陽即將全部落下時,山下又開始了戰鬥。

他決定不再等下去了,藉著低微的槍聲和不太良好的可見度,往一側慢慢爬行。

在爬行的同時,他的眼睛一刻不停的注意他敵人的位置,衣料的摩擦聲提醒他,隨時有被髮現的可能。

每當有意料之外的聲音出現,新兵便會停下,等確定冇有問題後,他纔會繼續爬行。

在繞行了一段距離後,那三塊石頭已經有了輪廓,也到了最危險的時候。

他停下來等待,大腦飛速運轉,尋找最優的爬行路線。

最終,他還是選擇了朝最近的石頭爬行,希望那塊石頭能夠讓自己不被髮現。

距離一米一米的接近,他終於到了那塊石頭後麵,而和自己敵人的距離已經不超過三米了,可以說近在咫尺。

新兵悄悄放下槍,他慢慢的脫下了自己的軍服,在緩慢的去拉動槍栓。

他已經足夠小心了,可是最後還是有清脆的上膛聲。

前麵兩塊石頭中有了動靜,那個偵察兵已然察覺到了。

新兵苦笑了一聲,他一手步槍一手脫下的軍服,迅速的站起身來。

那個偵察兵才調轉了槍口,還冇來得及瞄準,一件衣服遮蔽了他的視線,順便蓋住了他正在瞄準中的槍口。

情急之下,他盲目的打出一槍,子彈射到了石頭上,跳彈劃開了站起來的新兵的褲腿。

新兵瞄準了自己軍服下掩蓋的人,打出致命的一槍。

很明顯,這一槍打出去後,敵方的偵察兵變的軟趴趴的,可為了保險,新兵又開了一槍。

在確定擊殺後,他也不要自己的軍服了。

周圍可能藏人的地方又被他小心翼翼的找了個遍。

如此,他才徹底的鬆口氣,其實想想也知道,如果這邊不止一個敵人,他早就被人家包抄了。

新兵回到了兩塊石頭中間,在被他擊殺的偵察兵身邊,還有一張照片,照片上是一個三口之家,這個被自己殺掉的人是這一家唯一的兒子。

新兵抗著槍走到書生墜落的地方,山下,槍口吐出的火焰像星星一樣眨著眼睛,一點一點的,甚是美麗。

副隊長拉動機槍,這東西又卡住了,子彈也隻剩下十五發了。

在敵人發覺不可能從戰壕進攻時,他們已經把全部的攻擊放在了山脊上,眼看著一批批的人衝上去,一批批的人再逃回來,心中難免窩火。

就這麼一個小破陣地,就這麼點人,怎麼就久攻不下。

太輝的指揮官憤怒了,他投入了更多的兵力,勢必要拿下這個山脊。

“點火!”

普森喊道。

有士兵點燃火把,朝著山脊下丟出,副隊長調整槍口,用機槍掃射火光中的敵人。

如今的山脊上,就剩下十個人了,而山脊下的敵人,零零散散的到處都是。

一根根火把丟下,被火光照射到的敵人深知這東西的危險,會在火把落地之前避開。-